关于印发2009年度出国(境)培训 项目计划的通知培训[2009] 11号
各有关中央企业: 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和国家外专局批准,现将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09年出国(境)培训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工作需要做好项目选择和人员选派,并将参加培训的具体意向反馈我中心,我们将根据各单位参加项目的意向和项目举办时间顺序,另发组团通知。